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物业服务市场秩序,促进物业服务市场持续健康发展,保障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,为全市广大城市居民营造温馨、和谐的生活和工作环境,给企业创造一个公平、公正的市场发展氛围,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《关于印发全省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鲁建房字〔2014〕32号)、烟台市住建局《关于印发烟台市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烟建住房〔2015〕27号),以及首次全省物业管理工作会议等精神和要求,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年活动,结合工作实际,制定如下实施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,以国家、省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,以创建卫生整洁、环境舒适、和谐优美的城市居住环境,以及公开公正的行业发展氛围为目标,以规范物业管理和服务行为为核心,以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为抓手,坚持专项整治与完善制度相结合、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,切实解决物业服务市场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,为促进全市物业行业发展转型升级创造积极条件。
二、工作目标
通过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整治,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监督和管理作用,进一步推动物业管理制度化、法制化、规范化、市场化进程,增强物业企业服务意识,融洽业主与物业企业关系。重点围绕物业服务质量标准、物业服务企业资质、物业管理招投标、物业服务承接查验、物业服务企业收费等方面开展整治工作,推动全市物业服务上水平、上台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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